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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116日科會綜字第1120074179C號函辦理。

二、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辦理,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三、本專題研究計畫之執行起日為11381日。

四、113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該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五、有關該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專題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113年度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各處空白表)等相關文件,請至該會網站首頁─「專題研究計畫專區」查閱相關規定及表單。(網址: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3555dc27-f75a-491d-b9b2-ab66c156801f?l=ch

(一)該會作業要點/經費處理原則/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及研究設備費支出用途範例,詳國科會網頁

(二)該會生育支持措施資訊,適用對象為女性計畫主持人(懷孕起~子女3足歲)/男性計畫主持人(留職停薪育兒或單親獨自育兒),可隨計畫申請案一併提出,原則核給1名專任人力(博士級研究人員或專任助理),或得視研究計畫實際需要核給數名兼任,詳該會生育支持措施資訊

六、計畫主持人資格:(申請時請先維護個人資料再申請,並注意職稱須與聘書一致,系所整併後尚未修正發聘系所者亦請先修正,有合聘者得視專長選擇主聘或從聘單位)

(一)編制內之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人員:請選3點第1項第1款第1目(1)。
※請勿選擇第3點第1項第1款第1目(3)。

(二)本校聘任職稱為約聘專任○○○○且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3點第1項第1款第1目計畫主持人資格者,請選3點第1項第4

(三)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人員:中央研究院院士、曾獲得教育部國家講座或學術獎、該會二次傑出研究獎、財團法人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傑出人才講座或經該會認可之其他相當獎項者,請選3點第1項第2

七、專題研究計畫類別分為下列二種: (一定要選後面有(大批)的計畫類別,選錯需重新點選正確類別提出申請,無法轉換。)

(一)一般研究計畫:符合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得依研究專長或參考該會學門規劃項目申請本項計畫。線上申請選擇「一般研究計畫(大批)」。

(二)新進人員研究計畫:於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在5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5年以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且具有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得申請本項計畫,並以提出3年至5年研究計畫為優先。線上申請選擇「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大批」。

八、專題研究計畫隨到隨審符合資格者,請避開年底大批申請時間,以增加通過率。(限1件,請於1121215日前提出或大批申請結束1週之後提出)。隨到隨審資格請參閱該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0點。

九、屆退或退休教師:將屆滿65歲或已滿65歲以上符合申請資格之屆齡退休或已退休之教師,經獲准延長服務之計畫主持人,請於申請時檢附聘書或出具正式文件,以證明延長聘期年限,並請由系、院簽核一份行政支援同意書(詳附件)送本處留存。

十、學術倫理證明:「首次」申請計畫之主持人及申請書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請於本校計畫受理申請截止日前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可自行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自行註冊個人帳號參與線上課程,通過測驗後並將訓練證明上傳至本校報名系統https://enroll.tku.edu.tw/course.aspx?cid=fdxa20200801

十一、研究倫理審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1項第4款之規定摘要如下:

(一)涉及人體試驗、動物實驗…,應檢附相關單位核准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須先提交已送審之證明文件,並於六個月內補齊核准文件。

(二)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處之研究計畫涉及以個人或群體為對象,…應於計畫執行繳交已送審之證明文件。(申請送件時得先不附,先上傳一文件內容說明待補,俟國科會將核給計畫案催繳時再補件即可)

(若有需要倫審案,請編預算,核定預算後不得申請追加需於總額內勻支,本校為臺大研究倫理中心聯盟會員享審查費用優待,詳研發處網頁

十二、因年底大批申請量大,本處需初審,再經人力資源處查核、文書組用印發函,附件超過電子公文交換上限,所以首批需以紙本公文函送,故請於11日完成線上申請;若因資格不符或首次申請需補學術倫理證明或來電要求計畫需退回修正之少量申請件則請於12日前修正完成,將以電子公文函送。(※若計畫已彙整送出無法受理退回修正,以免影響其他申請教師權益,因該會只能整批退回,無法單一案件退回)

十三、整合型計畫本校獎勵措施:依「淡江大學研究發展處獎勵教師籌組學術團隊及產學合作團隊獎勵要」辦理,研究團隊至少須有3 位本校專任教師參與研究計畫之申請,團隊向校外單位提出經費一百萬元以上之整合型研究計畫申請,並經研究發展處審核通過者,每案分二階段補助經費一萬二千元;第一階段補助五千元。第二階段(核定通過)補助七千元。

十四、本案國科會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該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Emailmisservice@nstc.gov.tw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該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9807440756878478010

十五、本案校內承辦人:研究暨產學組陳芝仙專員(分機2127)。

十六、案同步公告於本處網頁及「人才計畫介接平台」,可透過「淡江i生活」APP→「我是老師」→「研發處人才介接」圖示,快速連結或由研發處首頁→常用連結「人才計畫介接平台」進入(網址http://nw3.tku.edu.tw/pmonsrh/index.asp),查詢所有徵求計畫資訊並可依來文單位及輸入關鍵字檢索。

十七、本案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9:創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研發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