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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112116日科會綜字第1120074179B號來函,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311日生效。(詳附件1

二、本案業經113123研究推動委員會112學年度第3次會議通過,依國科會來函及參考113118日公告之「淡江大學約聘僱人員薪津支給標準表」,調升旨揭標準表4%

三、檢附修正後標準表(含專任人員暨博士級研究人員額外加給申請書)。(詳附件2

四、修正標準表擬溯自11311日起實施;已獲核定執行中計畫,於實施日前已完成簽約之專任研究人員,低於國科會規定最低標準者,均已通知主持人於11311日前完成調整,其餘各案得由主持人視計畫經費是否有餘裕,辦理薪資調整,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含管理費)內勻支,若需動支管理費者,須專簽陳請行政副校長核定(決行權責編號: 0106037,需加會研究發展處及財務處)。

 

研發長 薛 宏 中